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基地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强化创新能力提升及重大成果培育,根据《合肥工业大学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修订稿)》,对我校现有自然科学领域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基地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年度分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1月1日前获批且由我校牵头建设的自然科学领域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以及省部级技术研究院等(依托学院建设的省部级科研基地及分类信息见附件),原则上均必须参加。依托学院建设的其他类别创新平台可自愿参加。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各科研基地按照分类模板如实填报年度工作(模板见附件),报告中填报的相关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于科研基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已开展2018年度总结且有规定的年度报告模板,可直接提交上报的总结报告。
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对重点科研基地运行管理、创新质量、成果转化、团队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服务学科建设和对社会经济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考核考评。学校将依据考评结果,择优对重点科研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科研基地依托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布置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2.请各科研基地严格按照报告格式如实填写,填报信息应能全面反映一年来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科研基地产出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正确标注科研基地名称。同时参加多个科研基地的成员,同一科研成果最多只用于2个科研基地的检查;
3.请各科研基地于2019年5月27日下午5:00前将年度报告及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基地与奖励”窗口,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档(含附件材料)以“学院名称-基地名称-2018年度工作报告”命名打包发至邮箱:hfutkjjl@163.com;
4.未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未能通过年度考核的,学校将对依托建设的二级单位按程序采取警告、通报和整改等措施。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901543 62901925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