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体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创新活力,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多出科研成果,并积极参与中心各项建设工作,现将《中心科研绩效奖励实施细则》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明确了科研绩效奖励的评定标准、申报流程及发放方式,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推动中心科研水平提升和高质量发展。请各位科研人员认真学习,积极工作,共同为中心建设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有色金属与加工技术国家地方工程研究中心
2014.1.6
有色金属与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科研绩效奖励实施细则
本细则以绩效优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基本原则,建立全过程、可量化、动态化的绩效评价体系,确保中心科研人员的贡献与回报相匹配。
Ø 贡献积分制:建立科研贡献量化评分体系
Ø 成果叠加激励:对高质量成果实行阶梯式奖励
Ø 产学研专项奖励:突出技术转化激励
Ø 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定期绩效预评估
Ø 贡献导向:以实际科研贡献(智力投入、工作量、成果产出等)为主要依据;
Ø 公平公正:兼顾不同岗位(教师、博士后、研究生、科研助理等)的合理权益;
Ø 动态调整:根据项目进展、成员角色变化及成果产出情况灵活调整;
Ø 合规合法:符合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确保财务合规。
Ø 基础绩效:基本科研奖励(按科研工作量分配,如实验、数据分析、材料撰写等)
Ø 项目绩效:按实际参与项目贡献分配
Ø 成果绩效:论文、专利等直接成果奖励
Ø 发展绩效:产学研、学术影响力等奖励
1.发表高水平论文:
Ø SCI一区:5000-10000元/篇
Ø 核心期刊:1000-3000元/篇
2.获得授权专利:
Ø 国际PET:10000-15000元/项
Ø 发明专利:3000-8000元/项
Ø 实用新型:1000-3000元/项
3.承担科研项目:
Ø 横向项目:实际到账经费1-3%/项
Ø 技术转让:实际到校收益5-10%/项
Ø 促成产学研对接并签订科技合作合同:5000元/项
4.获得教学或科技奖励:
Ø 国家级奖励:50000元/项
Ø 省级奖励:30000元/项
Ø 市级奖励:10000元/项
Ø 校级奖励:5000元/项
5.承担创新平台建设:
Ø 牵头获批创新平台:10000元/项
Ø 组织创新平台评估获得优秀:5000元/项
6.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Ø 促成技术转让奖励:团队实际收益的10-15%
Ø 产业化成果奖励:产生经济效益后,前三年按利润的5%持续奖励
7. 指导学生双创大赛:
Ø 指导获得国家级双创大赛获奖:10000元/项
Ø 指导获得省级双创大赛获奖:5000元/项
8. 出版教材或专著:
Ø 主编教材或专著:10000元/项
9. 提升中心学术影响力:
Ø 受邀在国际性学术交流会议和论坛上做大会报告:2000元/次
Ø 参与制订企业或行业标准:2000元/项
10.其它:
Ø 承担组里临时性科研或实验任务:5000元-10000元/项
Ø 重大项目突破可申请特别奖励,依据实际贡献由中心负责人确定奖励额度。
Ø 跨团队合作:实行贡献追溯制度
Ø 学术不端:一票否决,追回已发绩效
Ø 按项目进度(到账经费或收益情况)或成果实际取得时间分阶段发放。
Ø 按照奖励标准,由中心负责人确定发放奖励额度,原则上奖励发放经费从相关横向结余经费或纵向经费的间接经费或横向经费中科研绩效科目中支出。
第八条 本细则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