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 2017-12-06

    联系电话:0551-62905985
    传真:0551-62901362
    E-Mail:ysjs@hfut.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实验室安全制度 /
当前位置是:首页  规章制度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第一。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流程,并进行实验登记。如果对情况不确定,须及时询问管理员或指导教师。

二、实验之前认真阅读实验安全手册,防止发生人身危险和损伤仪器。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须会正确使用,如遇起火立即扑灭,如火势扩大立即拨打紧急电话。

三、未经允许禁止非本实验室人员进行实验操作及拿取实验室物品。

四、配制挥发性、腐蚀性、有毒性溶液或者研磨粉末试样时须穿工作服、佩戴防护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并在通风橱中进行。实验结束后在离开实验室前应关闭通风厨电源。

五、如果对设备使用时间超过6小时,须注明实验的起止时间和操作人。为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对于超过规定时间并且无指示说明的试样及器皿,其他实验人员可以将其放置于待处理区域,放置于待处理区域48小时仍无人认领的试样,将按废样处理。

六、实验废液不可倒入水池,要分类放置,由管理员交给学校统一处理。

七、如打开水龙头未见水流出应随手关闭,防止重新来水时发生可能的水灾事故。

八、实验室物品全部归类放置,实验完毕须将药品放回原处。配制的溶液须贴上标签,注明溶液种类、浓度和配制时间,不可敞口放置。实验后须做好清理工作保持地板、桌面、仪器表面的整洁。

九、空调开启时,应关闭实验室门窗;实验结束离开时,确保灯、空调、电扇、门、窗全部关闭。实验完毕应先将手洗干净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禁止在实验室内抽烟、吃东西、喝饮料及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禁止穿拖鞋和背心做实验。

 

【校园紧急报警电话:62901110】

Copyright © 2014 合肥工业大学有色金属与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51-62905150 传真:0551-6290136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